北京汽車租賃 中國汽車租賃行業的現狀和發展挑戰
[ 行業新聞]
2015年7月27日
北京汽車租賃 中國汽車租賃行業的現狀和發展挑戰
在基于汽車工業高度發達的基礎上,隨著人們生活愿景及工作方式的變化,越來越多的家庭、個人不再需要長期擁有車輛,而是選擇招之即來的用車方式。用戶認為,租賃汽車不僅可以節省大筆投資,不必支付諸如養路費、保險費和維修費,承擔汽車折損等費用外,甚至都不需要購置車庫、停車位。因為可以按小時、天的時間單位來租車,亦可要求租賃公司派出司機來開車。而汽車租賃行業也正是在此需求日益增高的時候,得到迅猛發展。
在美國,汽車生產廠每年30%的新車都是通過汽車租賃行業進入市場。汽車租賃成為帶動美國汽車生產、交通、旅游、金融等多個行業的重要環節。汽車租賃公司大都針對用戶不同需求提供代駕和自駕形式的服務。其中汽車租賃公司開展的代駕服務與出租車行業的代駕服務有著很大的不同。例如汽車租賃行業開展代駕服務的車輛必須在指定地點等候業務,只有接到任務指令方可出發到指定地點接送客人,而出租車可以在大家巡游攬客。代駕出租車一般均為中高檔車輛,且車身不能有明顯的識別標志。而出租車一般為經濟型車輛,而車身也都具有明顯的識別標志。
在中國,汽車租賃行業發展已近二十年。早期的中國汽車租賃行業主要是面對外企、大型國企等企業用戶。真正大規模投入個人業務的也是近幾年的事情。隨著中國汽車產業和中國社會經濟的迅猛發展,人們的消費水平和出行需求也相應提升。這為汽車租賃行業的規模化發展創造了基本條件。
代駕,這種國外已十分成熟且能充分滿足社會需求的新興業務也逐步進入普通消費者的生活中。當出席重要商務活動、會議,初到新城市又不熟悉路況、國外友人成為這項業務的主要用戶群。
據了解,中國目前開展代駕業務的汽車租賃企業有大眾租車、首期租賃、強生租賃、赫茲租車、一嗨租車、安飛士、以及前不久剛被神州租車收購的北辰租賃等企業。
由于汽車租賃業在我國仍舊屬于新興行業,還缺少專門針對該行業的立法規范。1997年頒布的《汽車租賃試點工作暫行管理辦法》曾提及,“汽車租賃為實物租賃”;1998年交通部和國家計委聯合發布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又下了一個更嚴格的定義:“汽車租賃是指在約定時間內租賃經營人將租賃汽車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賃費用,不提供駕駛勞務的經營方式。”雖然在《行政許可法》頒布之后,這兩個行政法規被交通部宣布廢止,但它至今仍被誤認為是對“汽車租賃”的一個官方界定。
橫亙不去的問題在于,按照中國2004年開始實施的《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從事客運的公司必須申請經營許可證。而唯一能夠同時合法出租汽車和司機的則是出租車公司。
而時至今日,“我國沒有任何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層面的立法正面提及出租汽車這個行業。《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也沒有禁止汽車租賃公司從事‘帶駕駛員’業務的具體條款。”天津租賃行業協會會長楊海田給南都記者分析,“預約租車”沒有沿街招攬客人,也就沒有涉及出租車的特許權限。根據“法不禁止即自由”的原則,“約租代駕”并非違法違規。
為此,多數開展汽車租賃的企業穩妥起見均采取通過第三方勞務公司輸出來解決“租賃公司同時租車又租人的問題”。但這一做法卻在國內經常被人斷章取義,刻意無視,借沖擊出租車行業、違反相關法規等理由大肆攻擊汽車租賃行業的代駕租車業務,致使該業務突發性的成為討論熱點。眾多業內企業對此深表不解。
好消息是國家交通運輸部日前放出風聲:除了剛剛發布《關于促進汽車租賃業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汽車租賃服務規范》、《汽車租賃業等級劃分》等配套政策也將密集出臺,其中《汽車租賃服務規范》已申請國家標準。